本报讯(记者张彦刚)记者4月7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近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西安市教育局联合下发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保证学生上、下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两部门要求有关学校在教职工中抽调4-6人作为专职交通安全员,经交警部门统一培训后,于学生上、放学时段,在学校门口设置临时通行绿色通道,确保学生安全穿越道路。
通知要求,近期各区县教育局组织人力,迅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需求情况(如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置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等)进行逐一摸底,统一汇总,交辖区交警大队研究处理。
交管部门将根据汇总情况及各学校周边人流量、车流量、路况等,进行充分论证,最终确定本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案。各学校采取自愿原则,按照统一标准,购置交通隔离墩、交通安全让行、慢行提示牌(费用由各学校承担,不得向学生收费或变相摊派给学生),并从学校教职工中抽调4-6人作为专职交通安全员,经交警部门统一培训后,于学生上、放学时段,在学校门口设置临时通行绿色通道,确保学生安全穿越道路。
交通管理部门将结合学校周边停车位少、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难的实际,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畅通的情况下,逐校进行勘查,合理划定临时停放车辆区域,设临时停车牌,在接送学生时段,允许接送学生车辆限时段、限路段停放。各学校将指定专人配合当地交警部门,做好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车辆规范停放工作,全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同时,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监督和规范校车的使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加大路面检查与管控力度,依法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负责校车和驾驶人的安全技术检验及校车通行证的发放监督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坚决停止使用。
(本文来源:三秦都市报 )